“Economics”目录存档

特保与反倾销

2009年09月14日,星期一

2009年4月20日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展开特保调查,这就是最近搞得沸沸扬扬的“特保案”。9月11日,奥巴马政府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9月13日,我国商务部依照我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和肉鸡产品其他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称为“双反审查”。那么什么是特保和反倾销呢?

特保是特别保障措施(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Messures)的简称,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ransitional Product-specific Safeguard Mechanism)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即在WTO机制之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政府为防止来自特定成员国的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土市场上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认为外国商品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视为倾销。